关于转发《关于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身边的榜样”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2016-04-08      阅读次数: 1469


团支部

为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时发现大学生身边榜样和道德楷模,用大学生“草根英模”的凡人善举和鲜活事迹生动诠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真谛,感染和激励大学生积极向上和奋发有为,共建文明和谐校园,校团委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身边的榜样”评选活动。要求如下:

1.有意愿的候选人将推荐上报的评选材料(申报表、事迹材料、照片等)电子版于2016418日之前发至办公室邮箱jlgwgybgs@126.com.联系人:田同学(15189763967);

2.具体要求及提交材料见附件。



附件1:

团〔201615

关于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我身边的榜样”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时发现大学生身边榜样和道德楷模,用大学生“草根英模”的凡人善举和鲜活事迹生动诠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真谛,感染和激励大学生积极向上和奋发有为,共建文明和谐校园,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身边的榜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身边的榜样

二、活动时间

201648-425

三、评选对象

本次活动的评选对象范围主要包括:

1.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成绩优异的学习标兵;

2.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的道德楷模;

3.遵纪守法、见义勇为的鲜活事迹;

4.创新创业成绩突出的优秀人才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身边榜样。

四、活动程序和具体安排

1.推荐评选

要求各学院团委通过印制张贴海报,利用微信、微博、QQ等新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拓展活动互动渠道,充分挖掘、评委评议,选树一批师生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身边榜样和道德楷模,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典型。各学院选出2名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典型候选人报校团委组织宣传部(名额数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浮动);

2.表彰奖励

校团委将对评选出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身边的榜样”进行表彰,激励广大同学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典型学习,争做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

3.宣传推广

校团委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身边的榜样”进行线上线下推广,积极宣传学生身边榜样的凡人善举和鲜活事迹,树立榜样;此外,各基层团支部召开以“我心中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的团日活动,充分发挥校园文化的载体作用和熏陶作用,把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的融入校园生活,在全校范围内营造积极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氛围。

五、活动要求

1.各学院要大力宣传,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发挥活动的示范和引导作用,提高学生积极性与参与度,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建设和谐文明校园;

2.各学院将推荐上报的候选人评选材料(申报表、事迹材料、照片等)电子版于2016425日之前上传至团委工作云盘相应文夹。联系人:王云白,联系电话:3193


附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身边的榜样”评选活动申报表

共青团江苏理工学院委员会

201648



附件2: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身边的榜样”评选活动申报表

姓 名


性 别


所在学院


班 级


政治面貌


联系方式


主要获奖情况


(1000字左右,可另附纸)






        (盖章)

年  月  日

(总支)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共青团江苏理工学院委员会201648日印发




关于转发《团〔2016〕15号 关于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身边的榜样”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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